开篇 
  大学刚一毕业,我便削尖了脑袋往深圳钻,通过网络疯狂的投递资料,金融业、IT业、文化公司,文员、前台、主持人,只要有职位招聘,只要工作地点在深圳,我的简历就义无反顾的扑过去,只为能在那个城市谋求到一份可以生存下来的职位,这一切动力的起源只因我的男友党羽就在深圳,所以,我深信因为一个人,爱上一座城。 
  党羽大我一岁零三个月,我们在学校举行的诗歌朗诵会上相识,那一年我是主持,他做评委。 
  2002年7月,毕业离校,揣着一本北京XX大学金融系的毕业文凭直奔深圳,一个月后我应聘到新闻大厦十七层的一间外贸公司成为一名文员。 
  2003年1月,党羽要结婚了,同时下流行的一句名词一样,爱人结婚了,新娘不是我。党羽的新娘是他们公司老总的女儿,二十一岁,娇滴滴的小姐。三个月前我们曾一起吃过饭,饭后曾宁任性的让党羽陪她去买兰蔻身体乳,党羽无奈的看我,我笑,去吧,我正想回公司取些资料呢。于是,我就这样把党羽让给曾宁,傍晚时分党羽回到家里,送给我一份礼物,打开一看,一瓶橙黄色的兰蔻身体乳。 
  "谁买的?"我问。 
  "曾宁。"党羽低下头不敢在看我,第一次,在金钱地位面前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。 
   
  三个月后党羽和曾宁双双出国,深圳的天气忽然变得冷下来,没有爱人的城市对我来说如同一座空城,那一刻,我想回家了。 
  到公司辞职,把房子退租,将行李寄给家,谢绝了同事们的挽留正当我准备离去时,却遭遇了抢劫。可恶的劫匪将我的皮包全部掠走,甚至连一张车票钱都没有留给我,那晚,我漫无边际的在这座城市中游荡,莫非天要绝我? 
  我怕了,无钱坐车回住处,怕才遭劫财又遇劫色,索性在深南大道不停的行走,直到天亮时分才回到以前那间公司,找到一个相处还好的同事想问他借点钱。一向和颜悦色的同事竟然犹豫半晌,才再问我:真的遇到抢劫? 
  我被他不信任的眼神伤到,扭头便走,他追上来,塞给我二百块,还用了握了一下我的手,妈的,虽然他肯借钱给我,却不谢他,因为他伤了我的自尊。 
  二百块钱很快就花光,我却依旧没有找到工作。那时起,才真正明白一句话:笑贫不笑娼,为了活下去,我将目光投向了黄色场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