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早就不记得那日的天气了,唯一的记忆,只剩下他。是高一下吧,刚重新分班,那真是一段不怎么好的日子,从B班到A班,压力很大,班上同学也不熟悉,总是有些疏离。
那时候,我还分不清他和他哥哥,双胞胎,长得确实像,而现在,只需瞟一眼我觉可以分别出那两个人,真是不一样。
刚开始,与班上的人都不熟,他应该是最初时坐在附近的人,记不太清楚了,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,有一天,这个人闯进了我的生活。
那天应该是月考,刚考完数学,回到总是没有归宿感的教室,教室还是一样的吵,许多人在对着答案,向来不对答案的我放下东西便晃到教室外的走廊上,看隔壁小学那一整面墙上的爬山虎。一个人发呆,突然,一只大手伸来,提着我的校服,将我扯到了教室的讲台边,我惊恐的回头,看到了,他,那时候应该都叫不出他的名字,不待我反应,他就开口了:“考砸了,数学考砸了。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,本能的反应大概是回了一句:“不会吧,别想太多了。”我不太会说话,也许只能说出这样的话来。
后来发生什么我不记得了,只记得了这个人。后来换了位子,有段时间就不怎么熟了,我不是个主动的人,不过那时候还是会默默地关注这个人,他这次数学真的没考好,可是他物理很好;他字写的很小,和他哥哥一样;他不怎么说话,但是在熟人面前很活泼......
高二时,与他哥哥同桌了挺长的时间,一来二去的,先和他哥哥熟了起来,常常一起玩,接着,也就又与他熟识起来,他欣赏班长大人,常常和他在一起玩,正好,班长也是我所熟识的人,于是交集似乎又深了些,暗自高兴了好一阵。
那时候我还在住校,他们是走读的,每天都可以出去吃饭。食堂的饭菜实在是不怎么好吃,有时候便央他哥哥从外面带些吃的进来,他有时候不好好吃饭,总是买了东西就回教室去,于是就承担起给我们带吃的任务。他买回来饭,然后我们一群人在教室里围在一起吃饭,会经常和班长大人抢肉吃,在那段昏暗的日子里,这算得上是最明媚的片段了。
后来,高三时我也走读了,每天就和他们一起出去吃饭,几个人站在路边,吃一份土豆、凉面什么的,倒也觉得是世间美味。我去世博会时给自己买了一双筷子,从此随身带着,抵制一次性筷子,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,他注意到了我的筷子,很是喜欢,便要求和我交换,只是我已经吃了一会儿了,没好意思答应,这是第二次被他的举动吓到,共用一双筷子,听起来似乎太暧昧了些。后来,那双筷子在一次出去吃饭的时候遗失了,再也没找回了,若是回到那天,与他换又何妨呢?可如今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。
体育课上,他是必然去打羽毛球的,这正巧是我的弱项,虽是个女孩子,但篮球却是我的最爱,只是上了高中便很少打了。他打球很帅,真的,劲道足,姿势也很好看。若对方是女孩子,下手便很绅士,不像平时那样凌厉。班上羽毛球打得好的几个总是组着对,男女双打,每一对都是固定的,虽然只是每周一起打两三次球,但我很羡慕和他一队的人,总想着,要是我可以和他一起打球就好了。于是就缠着几个要好的朋友打羽毛球,追着老师默默练着,虽不算是厉害,总算不是上场就被虐的节奏了,这个过程很长,一直到高三下的时候,我才有机会和他一起打球,有时候只是在他被换下,等待上场的时候到我们这边的场地来混混场子,因为是他,所以也并不介意他搅了我们的局。高三最后的那段日子,我和一个好友组了队,加入了他们的场子,才真正有了和他一起打球的机会,虽然不是并肩,但是看着他潇洒地拂过来的球,还是一样的开心,打得很起劲,常常后面两三堂课手都有些抖,但是很值得,我觉得。
我以前下了体育课就直接回教室了,去水房接一杯水,坐在座位上大口大口地喝着,等着上课铃声的响起,不记得是什么时候,发现每次下了课他们哥俩都会去小超市买水喝,就他们两个。起初我只是让他们帮着买点水,后来,就每次乐呵呵地跟着他们去买水,三个人,在空空的小超市里慢慢转着,找一杯合口味的,刷卡,然后穿过学校的小花园,那是四季都有花香的一条小径,午后的阳光倾洒下来,暖暖的,三个人说说笑笑,慢慢往教室去,是我记忆里极美的风景。有时候还在楼梯上上课铃声就响起,便欢笑着急急地跑几步,冲到教室门口喊一声报告,三个人就快步回到座位上,坐定,脸上的笑还来不及收回,趴在桌上喘口气儿,有喝一口水,回味一下在路上的点点滴滴,微微偏头,那阳光正好。
慢慢发现我们有许多共同喜欢的东西,电影、西城、林肯什么的,我高三那年熬了许多个夜晚,看了74部电影,并不算多,可对于我,已是难以想象的数字。那时候什么都看,我在审片,看完一部简短评价一下,再决定推不推荐给他,有时候,礼尚往来,他也会推荐我一些,不像其他人推荐完就不管了,他会时常催着我看。《黑暗骑士》就是在他的催促下熬夜看完的,我还记得第二天顶着黑黑的眼眶看见他,第一句话就是:“你丫的,怎么没说这一部这么长!”他依旧挂着那抹有些邪恶的笑,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,大概就是什么他故意的之类的。然后就问我感想,我记得那时候他说:“我看完后觉得自己是个混蛋。”我认同,这部电影给我的冲击很大,被我列为这辈子不想再看第二遍的电影之一,有些沉重我承受不起。后来还有一部《黑暗侵袭》,是在期末考试的前一晚看的,看了一半,实在是害怕就停下了,第二天他问我,我老老实实地回答没看完,还花了半个小时平复心情才睡着,他还是笑着,说中午午休时陪我看完,我答应了,没有理会下午的考试,只是痞痞地说若是没考好让他负责,他也只是付之一笑。然后那天中午就两个人蹲坐在桌椅的掩护下,躲开监控器,看剩下的部分,整个过程他总是不停的吓我,却没有晚上一个人看那么恐怖了后来他又推荐了这个系列的第二部,我迟迟没有看,也许,再也找不到一个理由,看一部这样的电影。
他喜欢像《黑暗侵袭》这样的电影,骨子里透着血性,我那时候有个外号叫企鹅,每次与他聊天时,总少不了一番关于怎么把我吃掉的讨论。鹅肝怎么吃,肉怎么吃,内脏怎么处理,皮毛做成什么,重来不带重样的,两个人关于这样血腥的话题总是有说不完的主意,聊得很开心,这是我们聊得最多的话题。很奇怪,但确实如此,双鱼座的我有着冷血杀手的潜质,这宗话题总会引起我们一直聊下去的动力,如果没什么好聊就会一直聊这个,呵,现在想来,真是两个奇葩。他略带着些腹黑,总是喜欢威胁我,我是有些怕他的,有时候惹了他,总是好一段时间都处于警戒中,只要他一进入视线就进入防备模式,要不然也许会被绊个大马趴什么的,我乐在其中,光明正大的在人群中搜寻他的身影,找到后就肆无忌惮的看着他,在这种小打小闹中享受着只属于我的快乐。
我算得上是个对集体比较热心的人,从分班以后就一直是生活委员,这大概是所有班委中最不怎么好的差事了。职责中有一项就是每晚锁窗锁门,有时候不愿意等太久就会把这差事丢给别人,后来发现他是个慢性子,时常是最后几个离开教室,帮我锁门的事没少做,于是自己又勤奋地挑起了这个担子,每日收好东西,锁上窗,背着书包,在讲台上催促他快些,他从来不会听我的,慢悠悠的收拾东西,有时候还会去丢个垃圾什么的,然后才踱出教室,脸上还是标志性的坏坏的笑,然后我咔嚓一声锁上门,几步追上他们一起走出校园,路上又免不了一番打闹。当然,除了锁门我还要早早起来去开门,他是在双周周三时打扫清洁的,平时他总是去的很晚,可这个时候他会去的很早,我站在校门口吃完饭,差不多他就来了,步子迈得很快,他总是走主干道旁的跑道,避开人群,我到了这天就一改常态,也从跑道上走,总盼着有一天可以和他一起走进教室。其实,每次和他一起走时我都追不上他的步伐,现在还是一样,总是追不上他前进的步伐,但是看见他大步的迈着,脚步就不自觉的加快了,追上他,我想着,这样的想法一直推着我不断地前行,他是我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,诱惑我走出黑暗,追随着光明。
我还记得高考的那两天,他不太喜欢人多的地方,所以我和他们兄弟俩就躲在距人群有些距离的地方。天很热,我一直贴在墙壁上给自己降温,他们就在附近走来走去,一定很紧张,他平时成绩很好,但是一遇到大考就很紧张,他的中考就考得不好。第一天考完数学,他很郁闷,他说没考好,我知道他不会骗人,却不知道该怎样安慰,那时候真希望我是伶牙俐齿的,可惜我也只能淡淡的说后面还有考试,安心这样的套话。
第二天,考完理综,他还是一副苦瓜脸,我不知道该怎么说,他说他有几十分的题都没有做,我不记得那时候在想什么了,只记得我们岔开了话题,下午考英语,我问他借他的校牌,以前每次考英语我都会借来当护身符,他笑着说下午带过来,我叮嘱他不要忘了。后来我还给他时,他没有要,他说,让我替他保管,二十年后要向我要。我答应了。心中暗笑,又是二十年,他写给我的毕业留言也是一样,二十年的约定。他的校牌现在就躺在我的书包里,他写给我的留言也一样,一直带在身边,提醒我,要变得更优秀,要不断努力,才能看得见他的背影。
最后的铃声响起,走出考场,只有一个想法,就这样结束了。脑海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,习惯的在人海中找他的身影,却发现这一次真的是淹没在人海,空留背影了。想起他坏坏的笑,威胁我;认真的刷着题,眉头微皱;考砸了,一脸的肃穆的样子写总结;被我召唤去倒垃圾满头大汗,却毫无怨言;最后笑着说拿去,保管好,二十年......就这样结束了,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合适的理由可以在他身边痞痞地逗他,可以经常和他说话,一起吃饭,一起放学,只能远远地看着。我是个很懒的人,不会习惯经常聊天什么的,他也不是这样的人,偶尔在朋友圈晃晃,一年尽量聚两次是最好的结束了。
曾经很喜欢一个人,现在还是很喜欢,他话不多、心很细,他有黑暗的一面却向往光明,他喜欢电影,钟爱异形这一类的,喜欢动漫,喜欢白胡子,他有时候会很像孩子,他是一个很好的人。
我怕我会忘了曾经的过往,忘了我曾经喜欢的人,所以将这些记下。
我知道有一天,他终将会从我的生命里淡出,不论我有多不舍。就像有时候,我真的忘了,七八岁时在山林奔跑的快乐,忘了,被我抛在脑后如银铃般的笑声。那些我不愿放手的曾经,死死拽着,却不曾想,时间,已经默默的替我挥了那一刀,将我和那些过往断的一干二净,就像那年在江边飞走的风筝一样,我似乎,连它的颜色、样子都忘了。或许,从来都没什么永恒,在时间面前,我们都会变得无情。
我不相信永恒,但有时候又期待着,念念不忘,必有回响。明知道现实不会像电影一样,在很久之后的重逢,我等到的不会是一句“其实,其实我,一直在等你。”但还是会忍不住抱有念想,也许就像他说的——梦想很美好,但我们仍要面对现实;现实很残酷,但我们仍需向往光明。
致我终将忘记的你,年少的你。
本主题由 天涯Y 于 2014-4-8 14:46 加入精华